#侦有料#明明是新注册的,却成了老用户?
许多的手机APP为了吸引用户注册,
常常会推出新用户大礼包,
例如首单优惠、大额无门槛抵用券等
来作为新用户的福利。
到底是谁动了我的新用户大礼包?
今年“双十一”,陈同学拿着自己刚刚办理的新手机卡,想注册某电商平台的新用户,这样就可以最大幅度地享受购物的优惠。在经历了1次注册,2次疑惑,3次投诉,以及2333次苦笑之后,陈同学还是无法接受新手机卡没有成功注册新用户的事实。
更令陈同学感到不解的是,他看到自己的新手机号竟然在自己办卡的当天就被人在某电商平台上注册了新用户,而新用户的优惠券因过期或已使用等原因全部失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哔叮~你的新用户大礼包已被打包
小贺作为某通讯运营商渠道经理,偶然得知将用户的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新用户,就可以从中获得佣金后,便起了歪心思。
他利用为新用户实名开卡等工作便利,在为客户办新卡后,以新手机卡需要激活为理由请客户稍等片刻,趁机将用户的新手机号和收到用于注册的验证码提供给“上家”,就这样比客户先一步注册了新号码的APP新用户。每一次成功注册,小贺都会收到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佣金,据统计,小贺出售的新号注册信息共计1000余条,获利达5000余元。
小侦释法:
该行为人的犯罪方式新颖,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带来了较坏社会影响。
为此,上城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用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协同办理的方式,对贺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被告人贺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目前,民事公益诉讼也正在进行中,被告人贺某某已赔付与违法所得相等的公益赔偿金,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网络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小侦提醒:
凡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公民个人信息,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注:文中涉及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供稿:刘明骞
编辑:朱慧丽
往期精彩
■ #侦有料#我一心只想保住我的“绿码”,而ta却对“健康码”动起了歪心思
■ “疫”无反顾 让“检察蓝”守护“健康绿”——上城检察在行动